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折合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比例达到3: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为56.03分。
各职位进入体检入闱人员见附件《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体检入闱人员名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办理体检手续
请进入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附件:2012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体检入闱人员名册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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