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乐山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
现将申请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乐山市的中国公民。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2.向乐山市教育局申请的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
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4月1日—4月26日(7:00——18:00);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时间:4月10日—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市营商环境局3楼“马上办”暨“一窗受理”民生及公民个人类07号窗口。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国考合格的人员不参加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体检表在体检时到指定医院领取。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 所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要求正规证件照片,办理证书用。底色无要求,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备注姓名、申请学科)。
(7)申请人为在职在岗教师的,还需提供上年度教师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部门鲜章和办理人签字)。
2. 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纸质打印件一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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