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熟悉《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本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文字写作能力。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熟悉网络运营管理者优先)。
5.熟练掌握office或WPS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19日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攀枝花市原东区法院办公楼5楼)
3.报名要求: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携带《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1份、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等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笔试(8月22日)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8月26日)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形式采用公务员招考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8月28日)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评分,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五)通知录用(8月31日前)
对体检合格者,聘用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到单位签订合同。
四、合同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试用期满(试用期1个月)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实行岗位定额工资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东区临聘人员工资待遗憾遇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2225110
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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