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新田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人员结构,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共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县直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县外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表现好;
2.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3.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具备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出生时间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
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新田政府网、新田发布、新田智慧党建网等媒介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9日- 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永州市新田县行政中心二楼县委组织部221室,联系电话:0746-4715381,联系人:郑丽君;报名邮箱:xtzzbgwys@126.com.
3.报名要求:可以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田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5)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需党组织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严格追责。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材料扫描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编办及用人单位,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试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智慧党建网予以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特别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即取消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智慧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新田县公开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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