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3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干部人才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选调单位为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等18个单位,选调名额共30名。具体岗位详见《长宁县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和《长宁县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并且完全符合《岗位表》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报名第一日)。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录(聘)用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3.年龄按《岗位表》各选调岗位要求执行;
4.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报考2019001至2019010岗位须是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报考2019011至2019014岗位须是进行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长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楼1003办公室)。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1份。其中,县外报考人员还须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对应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对应复印件1份。
四、考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名额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名额。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选调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按选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人员一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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