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均为科级领导职位,共25名,详见《2020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宜宾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企业管理岗人员,须现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管理岗人员须现任七、八级职员,其中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须任八级职员3年以上或现任七级职员;企事业专业技术岗人员,须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6.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到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9.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0.任职试用期内的。
11.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自行下载相关资料,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宜宾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盖章同意。
(三)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有选调计划的市直机关(单位)、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职位调整。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选调职位,对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暂定2020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8月12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 进行公告。
(二)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含心理健康测试和基础知识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且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五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及合格线、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各占50分。面试时间暂定9月上旬。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及考察入闱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告。
考察由市直选调机关(单位)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各考察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市直选调机关(单位)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在我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以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市直各选调机关(单位)及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调任人员。拟调任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公示,拟调任人员名单同步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试用期
调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调任单位对调任对象德才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报考者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日。
2.本次选调考试、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进行公告。
3.本次选调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831-8227820。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1—8221337、82253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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