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2020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高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职位24名,限男性。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为宜宾市内或在高县长期居住;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以后,2002年8月23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净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招用(身高、体重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进行现场测量)。判定过于肥胖或瘦弱者按以下简易方法计算: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9.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相关事宜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二)报名地点。高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高县庆符镇迎宾路69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高县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其中,属于优先招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用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3日内,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高县公安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根据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通知内容参加考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均会用到。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含)之内,30岁以上的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含)之内。
所有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试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试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按照职位招聘名额的1.5倍,在该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体能测试所用时间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的体能测试用时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5倍的职位,该职位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体能测试中用时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招聘条件”中规定的身高体重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由县公安局指定体检医院。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及部门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均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5426302
监督 电 话:0831-5429509
八、本公告由高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高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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