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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8-25 18:12:23 宜宾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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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非专业技能面试岗位)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5日,下午14:30-18: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2会议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非专业技能面试岗位)。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同)。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面试岗位)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疫情防控

  (一)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非专业技能面试岗位)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非专业技能面试岗位)

序号 性别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准考证号 心理素质测评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加分 笔试成绩 排名
1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检验员2 20130011 2011530013601 67.1 62 73   67.4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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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entin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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