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两海”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推进“两海”示范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宜委办〔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宜宾市户籍”的说明: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大学生;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考岗位的职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确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两海”示范区相应调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但调减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两海”示范区组织进行岗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报名地点为长宁县竹海镇河东街59号“两海”示范区管委会一楼102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或表扬的,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需提供所在社区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并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考名额,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两海”示范区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两海”示范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名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岗位选择。对招聘人数为2名的岗位,由“两海”示范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纪工委,在该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两海”示范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两海”示范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618527。
附件1:“两海”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两海”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党工委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岗位条件 | 招聘社区 | 招聘范围 |
1 |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一) | 20201101 | 2 | (1)18-35周岁;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竹海镇相岭社区、竹海镇桃园社区各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 | 宜宾市户籍 |
2 |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二) | 20201102 | 1 | (1)18-35周岁;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石海镇石海社区 | 宜宾市户籍 |
3 | 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三) | 20201103 | 2 | (1)18-35周岁;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石海镇石海社区 | 宜宾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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