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
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2012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29007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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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深入实施“十二五”人才规划纲要,解决我县单位用人急需,改善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与范围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成绩在班级前列、无补考,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全日制普通班“二类”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2013年毕业生。
3、截止2013年6月30日,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本科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资格、约定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名额
见兴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考生提交自荐表报名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一)初试:在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步选择,合格者获得面试资格。
(二)提交自荐表报名时间:1、各现场招聘点(2013年11月24日川师大双选会,其他具体时间请与用人单位联系)。2、非现场招聘点(限县人才储备中心岗位)提交自荐表时间:2012年11月24日—2013年 1月 30日。提交地点:1、兴文县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831-8823025(带传真)。2、电子邮件地址:QQ709496039邮箱
(三)自荐表内容:经学校核准盖章的学科成绩单,自我介绍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学校表现等。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荐表,到现场提交的,携带上述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和照片到规定报名点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兴文县公开招聘2013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非现场的,自行下载《兴文县公开招聘2013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准确填写《兴文县公开招聘2013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并随自荐表一并提交到邮箱(QQ709496039),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在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正式聘用、岗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公告》方可报考。报考者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招聘资格。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终止招聘进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全部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进入了考试考核和聘用等环节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4、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出具本人的委托书、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本次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6周年,报考者一旦报考视为认可并承诺遵守该岗位的服务期限,同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相关公开事项在县人才市场公示栏、县党政网、宜宾三江人才网(yibin.huatu.com)上等渠道进行公示。报考者应主动观看公示内容,凡由本人不主动观看公示事项造成未能参加招聘以及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面试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酌情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笔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占聘用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由现场招聘点通知或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折算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本次公告宣传渠道,掌握面试相关事项。县人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也可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查收邮件,保持通讯畅通,若由于考生不及时关注或查收邮件或无法电话联系,造成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考生,持真实有效证件资料,必须是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报名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此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照常举行。
五、择优办法
(一)根据聘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和进入笔试、体检、考核人选。
(二)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占聘用成绩60%。考生凭就业意向协议、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名参加笔试。笔试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一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精神,对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在面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
六、体检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纪检监察监督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二)参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考核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二)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核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一)聘用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40%+《公共知识》×30%+《心理素质测试》×30%
(二)公示合格者,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员按照兴委办[2005]44号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后的工资。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者填
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聘用期间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县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三)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31-8823025;县教育局0831-8826587;县卫生局0831-8831132;县文广体局0831-8820811;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831-8830225;县环境保护局0831-8821159;县国土资源局0831-8834283;
附件:文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报名下载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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