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省直机关遴选工作网站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有关省直机关于2019年11月19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省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2019年11月21日17:00前,到有关省直机关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71-6161271961612715。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郑州,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20年1月1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于1月中旬后,登录报名网站或遴选单位工作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2月中旬后组织面试。
面试前,各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业务水平测试。遴选职位中明确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试题命题、制卷、考务组织、评分等,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 +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
笔试、面试、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单位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并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各单位应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一)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及职位代码,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职位空缺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等,并在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
扫码关注宜宾华图教育公众号
长期更新招考消息
贴心微信客服
四川公务员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