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教育、文化、公文处理、时政、市情、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连续工龄从高到低确定录用;若工作年限相同,录用学历高的;若学历相同,优先录用中共党员。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意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
拟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因考生本人或所在单位的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考生,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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