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宜宾市检察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进入面试人员为附件中标注为“进入”的人员)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时考生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
(二)时间:2022年1月4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地点: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11号)318室。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考生凭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四、咨询电话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0831-2169833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情况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待考、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当天,考生凡是进入考点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或扫四川天府健康通码不是绿码者不能进入考点。
(四)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1.考试前21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以考试当天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同)的;
2.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考试前14天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4.考试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需接受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附件下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如与疫情防控规定不一致的,以疫情防控规定为准。
附件:宜宾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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