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关于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9〕7号)要求和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今年秋季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高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高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25日(工作日内,07:00—24:00)。
2.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申请人体检时间:9月23日—10月25日,地点:高县中医院--文江镇大同街52号。
4.报名资料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5.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高县庆符镇凯华路80号)
6.根据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情况,11月15日前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发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和测试题目等事宜。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11月23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9.证书颁发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
10.本次认定结束时间:12月10日。
(二)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请进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ibin.gov.cn)。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要求办理。
2.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务必于10月28日—11月1日之内带上相关资料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三、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程序及认定流程
(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设置密码。(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点击“首页”右方的“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
(三)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报名,牢记设置的密码。
(四)网上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到户籍所在地(指社会人员)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指在职人员)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申请人报名资料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国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3.未参加国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5.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六)交费。经认定机构初审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国考人员除外),按照政策缴纳测试费200元/人.次。
(七)体检。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高县中医院——文江镇大同街52号)进行体检。
(八)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经认定机构初审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需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并参加统一组织的测试。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需准备电子照片。规格是: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相片格式必须是jpg,必须是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清晰、完整。
(三)凡填写的表格,要求要贴照片的,均应贴上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所贴照片应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和所交办证用的照片为同底照片(共需5张)。
(四)表格一律用钢笔或铅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五)网上录入的信息凡涉及地点或者单位的,均应录入全称,如:XX省XX市XX县XX单位——四川省高县庆岭镇中心小学校;户籍所在地只录入到镇(乡),如:四川省高县庆岭镇。
(六)在职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自学提高了学历,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原师范专业学历文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有效。
(七)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1-5851133。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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