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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06 15:17:53 宜宾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三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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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法官助理、聘用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聘用法官助理(5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4、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在法院工作三周年以上的聘用制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学历可放宽为法学类专业专科或者国民教育其他类专业本科);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聘用司法警察(5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高中及以上学历,限男性;

  4、年龄为20-30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5、公安类专业或退役、复员军人优先;

  6、身高170cm及以上;

  7、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体能素质。

  三、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

  薪酬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大厅报名点

  4、报名要求:考生自行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个人报名表(见附件1,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7)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8)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提供。

  5、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检测等防疫措施,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内容分职位进行专业测试。

  法官助理职位专业测试为法律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法律知识掌握、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司法警察职位专业测试为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测试体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9月16日至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大厅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宜宾市三江人才网(网址:www.ybrc.org.cn)、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进行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分,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5、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宜宾市三江人才网(网址:www.ybrc.org.cn)、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叙州区法院叙法之声)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州区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6611595),受理举报。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831-6611133。

  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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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宜宾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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