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14:28:36 宜宾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三江人才网
(六)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以下简称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8〕66号)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2108052。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相关咨询电话:(0831- )
区办公室:5108831
区纪检监察工委:2108013
区投资促进局:2108702
区投资促进局(汽车产业局):15283118372
区社会事业局:2108046
区司法分局:3605155
区口岸贸易和服务局:18628076745
区投资审计服务中心:2108018
区审计局: 2108018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温馨提示),并按要求获取健康通行码,未按照要求申请健康通行码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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