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14:12:00 宜宾人事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珙县人民政府
(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岗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和社保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三)用人单位每年要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开展评比活动。考核和评比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四)珙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聘用管理:书记员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若因重大法院改革政策影响,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31810(珙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八、附则
本公告由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手机和固定电话两种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珙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珙县人民法院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珙县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岗位代码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考名额 |
年龄 |
教育形式及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地域范围 |
考评方式 |
备注 |
202011001 |
珙县人民法院 |
书记员 |
12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无 |
宜宾市户籍 |
笔试+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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