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积极就业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县住建城管局招聘路灯巡查员20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市容监督员30人,江安镇政府及所属社区招聘保洁员、市场管理员、夜间巡逻员、全科网格员共185人,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文明劝导人员40人,共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275名。现将招聘条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已累计享受补贴期限未超过3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城镇籍或城镇常住人口)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
3.低收入或低保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二)夜间巡逻人员须为男性,路灯巡查人员需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全科网格员享受优惠政策期满须还有两年以上,2021年从事网格化岗位人员除外。
(三)参战、参试、伤残退役军人,转业志愿兵,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及其股东不得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均为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为900元/月,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部分进行补贴。
三、合同期限为1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享受优惠政策期满当月和2022年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当月),实行一年一聘制,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江安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0831-2631846
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一寸照片1张。残疾人员还应持《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带《身份证》原件,招聘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面试结束,招聘单位应将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用双方达成协议即签订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江安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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