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5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18周岁以上,32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临聘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电子档,在8月17日—8月21日发送至邮箱:523699484@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1-5720026。
(二)审查
由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临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电话通知。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临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聘用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下载:
屏山县党风廉洁教育中心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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