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的说明: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1986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1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45周岁”指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珙县社区专职工作者;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职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珙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南段62号,珙县民政局靠金龙街一侧底楼)。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岗位(三)、岗位(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由社区出具证明,并由乡镇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的意见;④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⑤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专科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仍相同的,以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牵头组织考察,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珙县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风险城市旅居史、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采样须在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考生须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五)所有考生在笔试阶段均须持本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例如: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采样时间须为2022年12月27日、28日、29日。
(六)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宜宾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宜宾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招聘过程中涉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珙县人力资源市场0831—4011776
附件:1.珙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岗位条件 | 招聘岗位 | 招聘范围 |
1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 20220101 | 2 | (1)18-35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巡场镇清溪社区1名、新桥社区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 | 宜宾市户籍 |
2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二) | 20220102 | 1 | (1)18-35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王家镇花田社区1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 | 宜宾市户籍 |
3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三) | 20220103 | 1 | (1)18-40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①未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身份的珙县社区工作人员;②珙县城镇社区现任居民小组长、网格员;③珙县全职城市基层党建指导员;④珙泉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第(3)项中满足其中之一即可;①类和②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珙泉镇麟泉社区1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 | |
4 |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四) | 20220104 | 5 | (1)18-40周岁;(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①未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身份的珙县社区工作人员;②珙县城镇社区现任居民小组长、网格员;③珙县全职城市基层党建指导员;④巡场镇村(社区)后备干部(第(3)项中满足其中之一即可;①类和②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巡场镇清溪社区1名、安民社区1名、新桥社区2名、杉木树社区1名。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岗位。在珙县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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