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各县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治疗等任务。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四川省屏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②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加入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QQ群(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告知QQ群号,整个招聘过程结束后解散该群),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群里通知。
(三)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QQ群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报考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屏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面试、体检等事项,将会在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QQ群里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1528。
附件2 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屏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
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岗位类别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其它 |
|||
学历(学位)要求 |
教育形式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
骨科医生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注册外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 |
急诊外科医生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注册外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 |
急诊内科医生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注册内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 |
药剂科临床药师 |
2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药学、临床药学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医务科病案编码员 |
2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临床医学、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病案信息管理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具有病案编码培训合格证 |
医务科统计人员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医务科卫生管理人员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科教科干事 |
2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医学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总务科专业维修人员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取得高级电工资格证,职业资格为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
总务科资料员 |
1 |
行政后勤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
人事科工作员 |
1 |
行政后勤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 |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文秘、医学文秘、工商管理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保卫科干事 |
1 |
行政后勤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具有消防工作相关资格证 |
屏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护理人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护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形式不限;护理专业、助产专业、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未取得资格证书可提供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按照招考比例调减招聘人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四川省屏山县人民医院护理部(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纸质1份(附件1),②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加入屏山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工作QQ群(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告知QQ群号,整个招聘过程结束后解散该群),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群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行在线答题,请考生带好能接通互联网的智能手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自动生成。考试内容不指定用书,范围为基础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及护理管理相关内容。
2.笔试成绩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微信公众号查询。公布时间在屏山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工作QQ群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面试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工作QQ群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布。体检由屏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候考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及招聘过程中涉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及屏山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工作QQ群里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1528。
屏山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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